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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师风高级研讨班(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日期:2021-05-17浏览次数:

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系列文件精神,强化高等学校教师责任担当,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职责,按照2020年我省高校教师培训计划,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师风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以推进师德教育发展体系建设为核心,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引领广大教师明确新时代好老师标准,提高道德修养,争当“四有好老师”、做好“四个引路人”,为一流大学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与思想保障。

二、培训内容

1.高校教师师德素养与专业发展;

2.教师:从知识的传授者到生命的点燃者;

3.教学相长,为人师表——教师的修养及礼仪;

4.教师大计,师德为本——和高校教师谈师德;

5.浅谈如何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问题;

6.当代高校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成长;

7.践行师德——做教师的本分。

三、培训形式

专题讲座、专题讨论、交流研讨。

四、培训对象

全省高等学校教师。

五、培训人数

研讨班学员人数为150人。

六、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5月27日-29日。

报到时间:2021年5月27日9:00-14:30。

培训地点:金枫大酒店(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旁,岳麓区枫林二路139号)。

七、报名方式

各单位负责参培教师的报名推荐工作,并于2021年5月21日前将报名名单(按附件格式要求),汇总发邮件至:493736460@qq.com,邮件标题为:×××学校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师风高级研讨班(第二期)回执。

八、其他事项

1.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餐费、住宿费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统一负责支付,交通费回单位报销。

2.培训结束后,向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由湖南省教育厅监制的“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师风高级研讨班”结业证书(可以作为继续教育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0731-88854114,13467509245

附件: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师风高级研讨班回执表

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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