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体)局,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市州和高校对照《通知》中的建设重点和申请条件,结合本地区(单位)或推荐申报地区的现有条件、实施方案和资金投入等实际情况,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市州限报1个试点地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不接受二级院系单独申报。
2.申报单位应在“互联网+教育”、大数据建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有一定基础,具有创新意识、开放氛围、改革精神。请申报单位于5月14日下午5:30前,填报《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申报书》(见《通知》附件),并报送至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尹竞,联系电话:0731-84110450,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2段238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sjytjsc@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3.我厅将以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为主要依据,进行综合遴选,择优推荐3个申报单位至教育部。
4.其他未尽事项,我厅将按教育部统一安排及时部署。
联系人:陈汉光、尹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电话:0731-84117881、84110450;杨予平、龙洁琼(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电话:0731-82275262;匡旺秋(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731-88872468。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