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高培函〔2018〕1号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18号)文件精神,今年我们将更新国内访问学者导师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校。具体单位: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
二、申报学科: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应当是国家、教育部、省及省教育厅确定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哲学)社科研究基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或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学科。
三、申报导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研究方向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研究方向。
四、导师遴选工作由相关单位人事师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在征得导师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专业导师汇总表》)。
五、《专业导师汇总表》填报要求:学科专业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博士后流动站等,导师信息务必准确,方便各选派高校及访问学者申请者查询。
六、报送要求:请有关高校将《专业导师汇总表》
于2018年3月25日前报送至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材料需电子文本及纸介文本各一份;纸介文本用A4打印纸,字体为宋体,正文字号为五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快递或挂号寄送;电子文本用电子邮件发送。
七、《专业导师汇总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湖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由省教育厅审定后在指定的网站发布。
八、未进入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数据库的学校、学科、专业和导师将不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九、其它未尽事宜可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姚新良 严秋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22号省高师中心416室
电话/传真:0731-88872468
E-mail:896887511@qq.com。
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8年3月8日